两类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
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可申请免试体育,其体育成绩按2012年度中招招生范围当地学生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折算。因病、伤在当地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,确实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,也可申请免试,其体育成绩按满分(50分)的60%计入中招总成绩。
因病、伤或女生月经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,可在考试当天测试前,由考生学校的带队教师,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学校出具的证明,向本考场主考申请办理缓试手续,经同意后方可缓试。
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、病等突发事件中止考试,已考项目成绩有效,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,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计分;如果该生申请缓试,必须经主考批准,已考项目成绩无效,同缓试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进行考试。